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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诚晟业 · 2021-09-06 09:26:21
一周看点
(08.30-09.05)
宏观经济方面,我国城镇化率达64%;发改委进一步试点推进差别化落户;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
政策环境方面,西安限购升级;长春第三次集中供地或无宅地;北京、成都等高能级城市加快落实租赁性保障住房供给。
01
宏观经济
发改委:推广第三批综合试点,探索差别化落户
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广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地区经验的通知。通知提出,坚持尊重意愿、存量优先、循序渐进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其他非户籍常住人口,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方面,主要是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降低落户门槛或探索差别化落户、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取消落户限制要求并优化户籍迁移服务等。
山东济南和云南昆明全面取消城区落户限制,有产权房屋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房屋处落户,无产权房屋的在租赁房屋处或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等落户。
广东广州7个市辖区探索实施与中心城区差别化落户政策,降低学历等落户门槛,允许全日制大专学历等符合条件人员直接落户。
住建部:我国城镇化率达64%,人均住房面积约40平方米
8月3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十四五”期间,将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3.89%,城市数量达687个,城市建成区面积达6.1万平方公里。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9.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8.9平方米。
证监会: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
9月2日,习近平主席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致辞中宣布,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
证监会介绍,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是资本市场更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内在需要,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以现有的新三板精选层为基础组建北京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提升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在实施过程中,将重点坚守“一个定位”,处理好“两个关系”。
自然资源部:进一步规范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
9月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工作的函。
通知指出,完善公开内容。要严格按照部制定的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样式表格公开信息,准确完整地列出每个住宅用地项目的具体位置、土地面积、开发企业等信息,不得缺项漏项,不得使用名称简称。
鼓励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要将拟公开的存量住宅用地逐宗在城区现状底图上清晰标出分布位置,方便查找;现状底图要有明显的区位要素,易于辨识。
明晰公开路径。各地要在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首页开设“住宅用地信息公开”专栏,避免多层嵌套,方便公众查询。
按时更新信息。每季度初10日内要完成存量住宅用地信息更新,并作醒目提示。有条件的地区要实现公开信息的月度更新。
02
政策环境
财政部: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免征契税
8月30日,财政部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比照公有住房免征契税;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契税。
住建部:继续全面落实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
8月3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全面落实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希望通过三年的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北京:到2025年完成3万户城镇棚改任务
近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目标到2025年,完成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1万户申请式退租和6千户修缮任务;力争完成北京市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1.6亿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重点推进本市500万平方米抗震节能综合改造任务、3100万平方米节能改造任务及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改造项目,配合做好6000万平方米中央单位在京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实施100万平方米危旧楼房改建和简易楼腾退改造;重点推动500万平方米左右低效老旧楼宇改造升级,完成22个传统商圈改造升级;有序推进700处老旧厂房更新改造、低效产业园区“腾笼换鸟”;基本完成134个在途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3万户改造任务。
北京:年内拟供应租赁住房用地项目131个
8月30日,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发布了131宗约304公顷拟于2021年供应的租赁住房用地项目信息。其中已实现供地项目76个,约159公顷,完成供应计划的53%;后续拟供应项目55个,约145公顷。供应计划中租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重由2020年的13%提高到了30%,并与商品住宅用地在供应量上等比例安排。
通过采取建设集租房、人才公租房以及工业园区配套宿舍等保障性租赁住房方式,北京安排了96宗、约212公顷用地项目对接新市民、青年人、科技人才、产业工人以及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占比达70%。
此外,用于解决轮候家庭需求的公租房项目安排有35宗,约92公顷,占比约30%,有效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
西安:落户满三年可在限购区买第2套房
8月30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相关内容解读。政策调整后,西安市住房“限购、限售”区域包括:未央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雁塔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临潼区、长安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在西安市已落户、新落户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限售”区域内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包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均须落户满3年;落户已满三年的居民家庭不受以上规定影响。
长春:第3次集中供地原则上不再供应住宅用地
8月31日,受长春市房管局委托,长春房地产协会就关于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相关情况进行通报。本次共提出七条新政,其中包括第3次集中供地政策、公积金组合贷款、奖励来长春就业人才购房补贴等七条政策落地。这七条新政的主要内容是:合理控制住宅用地供应节奏;纾解开发企业资金压力;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鼓励人才和农民购房;允许公积金组合贷款;加大非住宅去化力度;规范市场秩序。
成都:2021年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万套
8月31日,成都市住建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和解读如何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成都市提出,“十四五”期间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5万套(间),其中2021年计划筹集建设6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按规定享受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公积金等基本公共服务。
上海:国土空间近期规划发布
9月1日,上海市规划资源局发布《上海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21-2025年)》。《规划》立足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和上海大都市圈协同建设的视角,优化上海市域空间,强化国土生态安全底线,统筹生态、农业、城镇三大空间,加快形成“中心辐射、两翼齐飞、新城发力、南北转型”的市域空间新格局,以高质量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保障近期任务目标落实:一是提升主城区能级和对外辐射能力;二是加快新城向独立的综合性节点城市目标发力;三是推进东西两翼国家战略承载区的高质量建设;四是推动南北两侧金山宝山地区转型升级;五是全面建设崇明世界级生态岛。
广州:今年共开展房地产市场检查1087次
8月30日,广州市住建局组织1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1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召开进一步规范广州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会议,通报并披露了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房地产市场检查1087次,检查在售楼盘1135个次,中介门店2447家,及时约谈了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开发企业123家、中介机构71家,共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68份、《警示函》15份,并对3家房地产企业和20家中介机构和1名从业人员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
会议强调,广州市将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监管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账户、擅自将设有抵押权的商品房在未解除抵押权前销售给他人、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炒作学区房、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等违法违规行为。
广州:建立施行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8月31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成交活跃的热点区域,以住宅小区为单位,由广州市住房政策研究中心在过去一年二手住房网签成交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评估价格、周边一手楼盘成交价格等因素,形成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等不得发布价格虚高的二手住房房源。
丽水:强化商品房预售信息公开要求
近日,浙江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宅销售行为的通知》。该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适用全市范围内新开盘房地产项目。提出强化商品房预售信息公开,此外,严格把控期房更名管理,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更改购房者姓名(父母、子女、配偶除外)。
郑州:鼓励重大贡献企业自有工业土地建人才租赁房
9月2日,郑州市委财经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中共郑州市委财经委员会议事规则(暂行)》《中共郑州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暂行)》,研究高校设置规划、汽车平行进口政策、消费中心城市培育、企业人才住房建设等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财经委员会主任徐立毅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支持和鼓励重大贡献企业利用自有工业土地建设人才租赁住房,是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推动重点企业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海南: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在自贸港内购买房产
9月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方案》探索放宽个人跨境交易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购房给予汇兑便利。非居民从境外汇入购房款的,凭身份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证明直接在银行办理资金汇入及结汇等手续,无需办理外汇登记及开立外汇账户。
成都:全面实行公积金购房、租房按月提取
9月1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新政发布会召开,相关政策于2021年10月8日实施正式开始实施。住房公积金实行“双向差异化”比例缴存,单位和职工在公积金5%-12%规定比例范围内,可按差异化比例缴存,其中职工个人比例部分不能低于单位缴存比例;降低困难单位住房公积金降比缓缴申请门槛;提成、承包制单位可协商确定缴存基数。
全面实行公积金购房、租房按月提取;实施冲还贷;职工购房“可提可贷”;限制多套房提取;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简化死亡提取业务办理材料。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精细化”双挂钩贷款。
厦门:“非改租”操作规程发布 改造后需至少增加50套保障租赁住房
9月3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公示,该局于近日印发了《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规程》,同步发布了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审查标准。
规程明确,存量非住宅类房屋是指厦门市行政辖区内经合法批建并已取得土地房屋权证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住宅类存量房屋。其中,商办类房屋应以地块、楼栋(梯)或独立楼层为申请单元,厂房、仓储类应以地块、楼栋为申请单元,旅馆、科研教育类应以地块为申请单元。
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审查技术标准规定,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一般需位于工业控制线以外,改造后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少于50套(间)且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改建住宅户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70平方米且30-45平方米的小户型建筑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一半。改建项目应按照相关停车位配建标准尽量多设置停车位。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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