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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荣远 | “伴随式”的城市总设计师制度
    建筑师

    建筑档案 · 2020-08-17 11:15:02

城市设计是一种社会学的空间化表现,它超越空间去关注空间的内外以及空间之间的关系,而正是这些构成了一个城市社会。

—— 朱荣远

茶话者 | 朱荣远

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

住建部科技委城市设计专业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茶话 | 摘要

在城市总设计师团队(CCD)对朱荣远大师的访谈中,朱荣远大师分享了深圳国际会展中心项目、松山湖项目和罗湖口岸项目的实践经验。朱荣远大师提出,城市设计是一个充满“修正主义”色彩的工作,最重要的是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而不是导出一个静态文本。因此,把控从设计到实施的过程,最重要的手段就是“伴随”,用时间去服务项目的实施过程。

茶话开始

The tea party begins.

CCD:您认为传统的城市设计管控与实施中存在哪些问题?

朱荣远:传统的城市设计就不是为实施而做的,它更像是在法定规划之前做的研究,再提取一些内容放入法定规划。这个做法本身没什么问题,但并不适用于项目实施把控。传统的城市设计为了配合法定规划,更多以文本或导则的形式呈现,而适用于实施管控的城市设计,则最需要把控一个实施的全过程。

因此,为法定规划而做的传统城市设计研究和为了设计实施而做的城市设计之间是有差别的。 我们需要的城市设计,应该是为实施而做的,它能够配合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应变和解题。

CCD:总师制是近两年才出现的话题,十多年前并没有该制度,那在当时您主持的比如松山湖和深圳湾公园等项目是如何确保城市设计的实施得到保障的?

朱荣远:在总设计师制度之前,比如东门老街、罗湖口岸、深圳湾公园、松山湖等项目,基本都是采用设计伴随实施的方式,从而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因为城市设计是一个充满“修正主义”色彩的工作,最重要的是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而不是导出一个静态文本。因此我们把控从设计到实施的过程,最重要的手段就是“伴随”服务,用时间去服务项目实施过程, 例如深圳湾公园项目的设计工作是从2003年延续到2011年。

+ 深圳湾公园 +

我一直认为城市设计要控制什么,放任什么,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如同“纲和目”的关系。城市设计需要一个纲领性的中枢,我们抓住了“纲”,无论“目”怎么变化,整体基本不会走形。例如在松山湖项目中,我们主要控制四个要素:一是生态安全格局,二是道路体系,三是公共服务体系,四是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实践的管理标准和章法,这四点就是纲领性的中枢。至于用地功能属性等,会随着社会发展和时间演变而发生变化,严控并没有太多意义。毕竟城市和建筑不一样,城市系统过于庞大,不确定要素太多。

+ 东莞松山湖 +

罗湖口岸的实践则更有代表性。项目的用地规模不大但功能却特别复杂,有火车站、商业城、口岸、地铁、公交等众多要素叠加在一起。我们的工作方式是主抓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结构和系统,不参与实施层面的具体设计,使技术协调工作可以超脱于实施层面的细节来进行片区的管控。例如在市政道路、轨道交通、建筑改造和室内装修等等的分项设计中,我们会判断各设计方案是否与片区的系统相匹配,如果与之匹配就继续深化,如果冲突就要进行协调。这就像四匹马牵引一辆马车,我们是马车夫,甲方是坐车的人,我们将这四匹马用马车夫的方式规定起来,马只能朝前后、左右四个方向奔跑或者停止,不能乱跑。 总设计师从某种程度来讲,就有点像马车夫,他要控制各专业在实施过程中不跑偏,这也是总设计师的一个重要特征。

+ 深圳罗湖口岸 +

虽然那时没有总师制,但我们会通过“技术总承包制”的方式来管控城市设计的实施,这其实与今天的总师制是一个道理。 

CCD:您认为总设计师制的创新点主要在哪里? 

朱荣远:任何一个理念的出现,原则上都是为了解决问题。总师制的一个特点在于他作为在业主、设计和施工方以外的第四方,与项目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因此能够作为一个受政府委托的旁观者,从专业的角度、前瞻性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总设计师基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去协调业主、设计和施工方之间的冲突,帮助一个复杂项目减少在时间、经济成本上的浪费。

因此, 如果一个复杂项目,在相对短的时间里,想要确保一个高质量的实施,那么采用总师制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

CCD: 您认为规划师和建筑师做总师会有什么不同?例如国际会展中心项目的“规划-建筑双总师”,是以怎样的形式运作的?与单总师制相比,有什么优势?

朱荣远:规划师要涉及到整个片区的社会、经济、各专业在宏观层面上的协调关系,所以系统性较建筑师要强一些,对一个地区从尺度上的考量也比建筑师擅长一些。建筑师更偏重中微观层面的系统,更擅长技术性的协调。二者关注的层面、尺度都有所不同。在国际会展中心项目中,规划总师和建筑总师的工作边界大部分时间是比较清晰的,但主导-辅助的关系会根据出现问题的专业和性质而发生变化。

我认为, 采用单总师、双总师或多总师应该取决于不同的项目特征。 对于国际会展中心这类大型的复杂项目,最理想的方式可能是“1(规划)+1(建筑)+1(工程)+n”,这样能够更利于在很多复杂问题中及时发现问题。在协调过程中,规划、建筑和工程总师的重要性、担当的责任是不一样的,如有缺项,可能会出现问题。 无论是怎样的总师专业组合,都需要根据项目特征去判断它是哪方面复杂,以对各专业总师做出选择和权重排位,二者可能是主次关系,也可能是平行关系。

+ 深圳国际会展中心 +

因此,我觉得总师制应针对具体项目的特征去灵活应对,而不是必须是规划师或建筑师牵头,关键看项目的特点。

CCD:国际会展中心项目的短工期和多机构给各方利益协调带来了困难,在协调机制的建立方面有什么经验呢?

朱荣远:其实还是看总师团队是不是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总师对于项目没有利益关系,只有责任,因此必须站在客观的角度,发挥专业的水准和及时发现并应对问题的能力。另外,在业主、施工方、设计方产生冲突的时候,总师需要有能力去做协调。这里主要指两方面的能力: 一个是团队组合而成的专业知识是否可以覆盖服务的领域,另外一个就是你是否可以理性科学地保持一个底线思维,该反对的坚决反对。如果不能两者兼备,总师的意义和价值就没有了。

CCD:国际会展中心项目目前的状态跟预期是否有偏差,主要得益或受制于哪些方面?

朱荣远:如果要说偏差的话,一是因为经验不够充足,团队没有预想到工作量会如此大;二是总师制和项目匹配的时间关系有点问题,项目推进的速度过快了。

我们签的合同是三年,到第三年的时候,约定的任务和要解决的问题基本完成,那么在约定的内容中还有哪些新增的问题需我们解决?后面的合同怎么去延续?这其实是基于我们对总师制所涵盖工作量的不确定,所以在时间上、任务类型和数量上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在前段时间进行的中期考评中,又增设了很多新项目,与原合同有一定差别,但这些事情是也是需要做的,例如有些是研究型项目,要去前瞻性地发现一些问题;有些是前期工作完成后的总结和检讨。

同时, 没有一个项目能够脱离周边环境而存在, 就像没有一个人可以脱离社会而存在。会展中心周边地区的相关项目也在不断地增加和发生变化,这都是我们预先无法确定但也必须面对的问题。

CCD:未来几年中总设计师制可能会出现大量的实践,您如何看待未来的城市设计与总师制的发展?您觉得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或者警惕什么?

朱荣远:我认为总师制在推广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有两点。首先要明确总设计师是一个团队,不是某个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所以团队要具备各专业领域中深入而全面的经验,否则总师不能够尽到相应责任。

其次,总设计师制度需要有体系化的制度或相关配套机制来支撑,否则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无法可依的局面。所以,我们现在需要建章立规,完善总师制度,正式把它纳入到政府制度中去,并专门对这个制度安排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机制,包括收费标准等。

谈到城市设计未来的发展,我觉得由于它是非法定化的,是灵动而有变化的,所以它也在随时寻找新的聚焦点。我理解的城市设计所涉及的内容是远超出空间本身的。建筑师往往偏重于空间、空间内的人或建构空间的技术,但城市设计领域是超越空间的,会关注人和人、人和空间、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这种设计既是空间、物质层面的,更重要的还是机制、制度层面的。 它不是简单的去设计空间,而是设计一种机制去产生空间。城市设计超出空间形态而成为一种流动关系的存在,它促使了空间附加值的产生。

所以,我们将城市设计作为是一种社会学的空间化表现来进行研究,它要超越空间去关注空间内部、外部以及空间之间的关系,正是这些构成了一个城市社会。

我们要去读解所谓的设计到底在聚焦什么?在选择设计的对象时,用了什么标准?在设计一种新的关系时,用了什么手法?在设计一个社会时,选择了什么价值立场?是关注经济发展、功能组合,生态环境?还是以人为本为重点?虽然这是口号性的理念,但要落实下去并不简单。因此,我们需要用一个平衡的系统或网络,通过权重分析设计出一种权重关系,再对应到空间上进行表达。 城市设计在未来需要去研究“超越空间”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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