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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篇 | 除个别城市外落户限制放开,合肥银川等地调控升级
    建筑师

    建诚晟业 · 2021-08-30 09:15:35

一周看点

(08.23-08.29)

宏观经济方面,央行强调促进实际贷款利率下行,提高银行信贷投放能力。

政策环境方面,国务院强调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以促进就业;东莞试点“三限房”,市民可半价购房;合肥扩大二手住房限购范围;温州严厉打击二手房抱团涨价。

01

宏观经济

央行:促实际贷款利率下行,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8月23日,人民银行行长、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易纲主持召开金融机构货币信贷形势分析座谈会。会议强调,要坚持推进信贷结构调整,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使资金更多流向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更多流向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另外,要促进实际贷款利率下行,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要继续推进银行资本补充工作,提高银行信贷投放能力。

02

政策环境

国务院: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以促就业

8月27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推动地方逐步探索制定城乡双向流动的户口迁移政策,确保外地和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推动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具有落户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便捷落户。

央行、银保监会:相关部门约谈恒大集团高管

2021年8月19日,央行官网显示,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约谈恒大集团高管。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指出,恒大集团作为房地产行业的头部企业,必须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战略部署,努力保持经营稳定,积极化解债务风险,维护房地产市场和金融稳定;依法依规做好重大事项真实信息披露,不传播并及时澄清不实信息。

北京:拟建公积金信用评价等级,或涉限制业务办理资格

8月2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拟为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建立信用等级,信用评价为差者或将被限制业务办理资格,信用评价管理即守信者可享受激励权益,失信者或接受惩戒。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含A、A-)的单位,信用有效期内可于业务办理可按规定适用信用承诺制、容缺办理;在“双随机”系统免于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检查。

北京:发布首部地方版住房租赁条例

8月24日,由北京市住建委起草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23日。

据悉,《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共6章81条,对长租公寓监管、租金贷、网络房源发布、群租房等热点问题予以规范。其中特别提出,当租金快速上涨时,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措施调控住房租赁市场。这也是继住建部公开住房租赁条例后,首部公开的地方版住房租赁条例。

北京:短租住房平台7日内下架不合规房源

8月23日,北京市通州区日前组织市区网信、公安(网安、人口、治安)、住建等部门联合召开规范短租住房经营管理工作部署会,面向途家、爱彼迎、去哪儿、小猪短租、同程艺龙、携程、美团、木鸟、飞猪等9家短租住房平台进行政策宣贯,不合规房源将在7日内完成下架。

上海:新建商品住房认购入围比最高调至1:2.5

8月27日,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官网“网上房地产”发布公告,第四批次集中上市的新建商品住房房源中,部分项目的认购入围比有所调整。此次调整后,认购比最高的楼盘达到了1:2.5,这意味着将有更多购房者可入围新房摇号。项目认购比(认购组数/准售房源套数)高于入围比(入围组数/准售房源套数)的,触发计分排序规则;所有项目中凡是认购比高于1.3的,继续实行“5年限售”政策。

深圳:同一企业参拍不得超3宗,限地价、溢价和租赁面积

8月29日,深圳22宗集体供应宅地重新挂牌,,总土地面积约83.38公顷,其中,光明5宗、龙岗5宗、龙华4宗、宝安4宗、前海1宗、南山1宗、坪山1宗、深汕特别合作区1宗,定于9月28日集中出让。

普通住宅限价下调3%-9.2%不等,安居型下调2.8%-9.1%;地块溢价率调整为15%,限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面积;地块达到封顶后,公开摇号确定竞得人;同一企业最多参与3宗地块竞买。

成都:土拍新增竞销售型一类人才公寓

8月24日,成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发布2021年成都第二次集中土拍的15条公告。

具体来看,达到最高限价后,不会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部分地块将“竞自持保障性租赁住房”;成都土拍规则首次提出“竞销售型一类人才公寓”,本轮土拍有65宗地块在达到最高限价后,都将转为“竞销售型一类人才公寓面积比例”确定竞得人;部分地块将竞自持保障性租赁住房。

其中,有6宗地块采取“设置可售商品住房清水最高销售均价+自持固定体量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最高限价+续竞自持保障性租赁住房面积比例”方式拍卖;有65宗地块在达到最高限价后,将转为“竞销售型一类人才公寓”方式确定竞得人;4宗地块采取“设置可售商品住房清水最高销售均价+土地最高限价”方式拍卖,该4宗地为常规人才公寓用地,包括高新区银泰泰悦湾旁27.63亩地块。

南京:二次集中供地53宗,毛坯均价最高不超过均价110%

8月25日,南京土地市场网发布了2021年度集中供地第二批次土地出让公告,实行“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的全新出让模式,竞拍的最高溢价率由之前的30%下调至15%,竞得土地后6个月内商品住宅不得上市,同一竞买人在同一批次报名地块不得超过总量30%。

本次集中出让共计53宗地块,包含江宁区及江北新区各8宗、浦口区及栖霞区各7宗、六合区6宗、溧水区5宗、高淳区4宗、雨花台区3宗、秦淮区及建邺区各2宗与鼓楼区1宗地块,总出让面积达490万平方米,总起价达616.95亿元。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核定价格(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合肥:二次集中供地17宗,除限价外竞品质或竞装配率

8月25日,合肥市土地市场网发布了《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共推出17宗地,面积合计2230亩,包河区2宗,蜀山区3宗,新站区2宗,瑶海区3宗,庐阳区3宗,经开区4宗;最大出让面积地块为经开区芙蓉路以西、轩辕路以南地块,面积312.49亩,该地块居住最高限价1700万元/亩,将于9月17日开拍。

包河区2宗地为“价高者得+投报高品质住宅建设方案+摇号”;剩余15宗地块拍卖方式均为“价高者得+竞装配率+摇号”,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转竞商品住宅的装配率,从30%开始竞拍,每次增幅5%,最高不超过60%。

广州:二次集中供地48宗,关联公司不得参拍同一宗地

8月26日,广州市第二轮集中供地挂牌,合计推出48宗地。此次挂牌总起拍价格1124亿元,总建筑面积878.73万平方米。据出让文件测算,多宗地块溢价率在9%-15%区间。根据出让文件,同一名申请人只能进行一次交易申请(含联合申请);凡与申请人之间有参股、控股等关联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也视为同一名申请人,但申请人的母公司为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非控股股东除外。

合肥:扩大二手住房限购范围,建热点学区二手房交易指导价

8月24日,合肥发布关于扩大二手住房限购范围等相关通知,自2021年8月25日起,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合肥市屯溪路小学、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合肥市和平小学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

此外,建立热点学区二手房交易指导价发布机制,以住宅小区为单元,委托专业机构参照近两年实际成交均价,综合评定交易指导价,适时对外发布,引导市场预期。

东莞:出台“三限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市民可半价购房产

近日,东莞市政府印发《东莞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方案指出,东莞拟在长安、虎门、凤岗、塘厦、大朗等5镇试点建设“三限房”项目。承购人按房产总价的50%出资购买50%产权;交付一定年限后,经市政府同意,可获得完全产权。

《方案》规定,“三限房”指商业住房土地出让时,限房价、限地价、限销售对象的房产。由政府指定的代持机构与承购人按份共有。承购人按总价的50%出资购买50%产权,另50%产权由代持机构持有。购买“三限房”享有与普通商品住房同等的教育、医疗、户政、养老、住房公积金等公共服务权益。

“三限房”交付一定年限后,经东莞市政府同意,可获得完全产权。承购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且入户东莞满3年的,可按届时市场评估价八折购买代持机构份额;持有“莞香卡”的可按市场评估价七折购买,持有“玉兰卡”的可按市场评估价五折购买。

河南:加强公积金个贷管理,严控新增逾期贷款

8月23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称,将进一步加强对逾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通知》提出,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严格审查借款人申请资料,加强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实,合规合法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手续。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加大逾期个人贷款催收力度,大幅度降低住房公积金个贷逾期率。该通知要求进一步了解逾期贷款情况,严格控制新增逾期贷款。

银川:完善房地联动调控,收紧商品住房限购

8月23日,宁夏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其他十一家政府部门出台《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该《通知》实施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共分为八个部分,通过更为严格调控手段,进一步使银川市房地产市场逐步调整到理性状态。其中包括,稳房价,降增速;杜绝以赠送面积或其它形式抬高房价行为;加快二手房交易平台建设,提高二手房房源信息透明度;控地价,降成本;建立和完善房地联动调控机制,加强住房用地供应管理,科学配置和建设公建设施,完善价格形成机制,降低房地产开发成本。

通知还提出加大对二手房市场及中介行业监管力度;收紧商品住房限购、限售政策,宁夏户籍居民家庭在银川市辖区限购2套住房,宁夏以外户籍个人在银川市辖区限购1套住房;二套房首付比例由不低于40%提高至不低于50%;严格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

温州:严厉打击二手房抱团涨价

近日,浙江温州市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宅销售管理的通知》。《通知》自8月23日起施行,暂行一年。

《通知》要求,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通过“限房价、竞地价”、“限房价、限溢价、竞地价”等房价地价联动措施,合理确定土地起拍价,严格控制溢价率和楼面地价,引导市场主体理性拿地,防止地价过快上涨,保持土地市场平稳健康。

《通知》提出,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重点对热点住宅小区二手住房交易价格进行监测,落实交易参考价格在金融信贷等应用。加强二手房价格信息公开,提高二手住宅价格透明度,引导市场理性交易,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操纵市场价格、挂牌价虚高、抱团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及市场乱象,切实规范二手房市场交易秩序。

海口:新房申报价不超一年内同地段同类型项目网签价

8月25日,海口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

《通知》即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明确初次申报预、现售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时,申报价格原则上不超过之前一年内同地段、同类型项目网签价格。开发企业不得在备案价格之外加价销售商品住房,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通知》规定,初次申报预、现售的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时,申报价格原则上不超过之前一年内同地段、同类型项目网签价格。分期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项目,申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时,两次申报价格备案间隔未超过一年的,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前期备案价格进行申报。预售转现售、零星销售尾盘的商品住房项目,备案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原则上不得上调备案价格。

阜阳:违法违规房企将被约谈监管

8月26日,根据安徽省住建厅等九部门下发的《安徽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联合部署,未来三年阜阳将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方案》将对住房租赁中存在的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等问题,物业服务中存在的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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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30 09: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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